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
学科门类:工学 专业代码:080202
一、培养目标
坚持育人为本、德育为先的原则,围绕国家经济发展对工程技术人才的需求,着力培养具有良好团队协作能力和创新能力,具备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知识、基本理论和较强实践能力,能够从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领域内的设计、研发、制造、销售和运行管理等领域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。
二、培养要求
本专业培养的人才应具备如下知识、能力和素质要求:
1.知识要求
具备思想政治理论、道德与法律基础知识,并具备机械设计、机械制造以及与机械相关的控制技术、信息技术的理论基础知识。
2.能力要求
具备机械产品设计、制造及设备控制、生产组织管理的基本能力。具有较强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。
3.素质要求
具有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,较好的人文、艺术和社会科学基础;较强的自学能力、创新能力、社会实践与交流能力;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道德准则;身心健康、意志坚定、勇于开拓的高级专门人才。
三、学制和学分
基本学制4年,实行弹性学制,在校修读年限3-6年,总学分160。
四、学位授予
授予工学学士学位。
五、主干学科
1.主干学科:机械工程。
2.专业类型:应用型。
六、专业主干课程与学位课程
1.专业主干课程:理论力学、机械工程材料、材料力学、互换性与测量技术、机械原理、电工学、电子技术、机械设计、机械制造基础、机械工程控制基础。
2.学位课程:机械制图、理论力学、材料力学、机械原理、机械设计、机械工程控制基础。
七、实践性教学环节
主要包括专业见习、专业实习(实训)、毕业实习、毕业论文(设计)等。专业见习、专业实习(实训)等根据培养方向采取合适的方式进行。毕业论文(设计)在毕业学年完成,6 学分;创业创新实践活动在第 1 至第 7 学期完成,6 学分。
八、毕业条件
1.毕业条件:学生在 3-6 年内修满不少于 160 学分,且通识教育必修课(含跨学科专业选修课)、专业必修课、专业选修课、课外实践与创新活动等满足相应学分要求。
2.学位授予条件:学生修完规定的学分并满足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,授予工学学士学位。